《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四十五條 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機動車將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另一方姓名,婚姻關系存續期滿一年且經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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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1 19:56 上傳
后勞山 發表于 2022-8-21 19:56 ┊網上評警┊ 今日: 5 |主題: 1566|排名: 14 版主: 御風俠士 公安姓“公”,民警姓“民”。群眾的 ...